市国动办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5-22
来信编号
6618155264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非机动车规范停车场所设置在人防车位,是否有合规手续?
来信内容
非机动车规范停车场所设置在人防车位,是否有合规手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处停车场所属于人防车位,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的相关部门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该处场所是否有相关部门授权给物业公司合规手续?物业将人防车位设置为非机动车停车场所是否有文件实施规定?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5-24
回复单位
遂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答复内容
  • 来信人,你好,你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以减轻国家负担,增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加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遂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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