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2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不断优化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回应社会关切,奋力推进美丽遂宁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发文属性认定管理,对拟发公文逐一进行公开属性认定,除涉密和内部事项外,全部公开到位。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按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月报和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和环评许可审批等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2023年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750条,政务微信发布1189条,政务微博发布1180条,召开新闻发布活动5场,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1100余篇,中、省级17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严格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的流程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确保答复程序合法合规。为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将政府信息与申请人沟通一致后再行书面答复,确保答复及时、准确。2023年共办理答复2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压紧扣牢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发布筛查审查和动态监管,保障信息发布质效。每季度对已公开内容进行筛查筛错,通过全面校对、精准定位及时预警,有效避免严重表述错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解读、公布、备案、更新及有效期等流程。严格按照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严把信息公开流程。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个。

(四)平台建设

持续抓紧抓牢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主阵地建设,强化平台内容管理及运行维护,调优网站栏目设置,规范网站公开责任主体、发布流程、更新频次,充分发挥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体验感。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提质“生态遂宁”、“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微信、微博运管水平,2023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46297次;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4000余人;微博粉丝数2800余人。

(五)监督保障

积极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协调对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落实重点应用网络安全值班值守措施。定期开展网站信息更新、信息安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网站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引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诉讼,未引发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2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2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在上级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高效、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视频、法规图解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解读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奋力推进美丽遂宁建设贡献政务公开亲和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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