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准入,优化注销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二是守牢安全底线,保障市场安全。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守牢药械化安全底线,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守牢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是深化质量强市,助力产业发展。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强计量与认证监管,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
四是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强价格监管,加强广告监管,加强网络和合同监管。
五是护航民生消费,维护市场和谐。深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办文办会和后勤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法治建设和新闻宣传,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设科室28个,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法规宣传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信息化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为遂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7.15万元、上年结转198.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3.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3万元。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475.2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16.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减少;二是人员退休调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三是设施设备购置预算减少;四是厉行节约,培训费等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3475.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8.08万元,占5.7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7.15万元,占94.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34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15万元,占78.21%;项目支出757.08万元,占21.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475.2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8.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减少;二是人员退休调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三是设施设备购置预算减少;四是厉行节约,培训费等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7.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3.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277.1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4.62万元,主要是:一是人员退休调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设施设备购置预算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培训费等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1.39万元,占8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50万元,占7.73%;卫生健康支出105.69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16.57万元,占6.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5.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伙食补助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党组织活动费、驻村干部帮扶经费、设施设备维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服装、办公设备购置、市场监管法治与宣传等。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平竞争执法等。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及计量认证监管工作等。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监管、推进质量强市工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抽查等。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2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等。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6.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等。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8.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2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6辆,小型货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市场主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网络交易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与认证监管、标准化管理、推进质量强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9.04万元,其中: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73.04万元,差旅费9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2021年会议计划增加,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捕等业务工作需要。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差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2.6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无新进人员,相关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物业管理服务、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服务、执法服装、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