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lpannhtjs.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7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310047;电子邮箱:302810299@qq.com)。
一、概述
2017年,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办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二是根据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对各类应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保密工作,全年信息公开无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文稿审查和公开审查同步进行等措施,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到了不涉密的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公开的信息内容还有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反映地方志工作特色等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政务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报送的工作局面。二是深入挖掘地方史料及各类地情书籍,及时公布党政机关、外来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
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