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00M/2025-00027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4-21
  • 发布日期: 2025-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市代建中心调拨空调的批复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代建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关于申请调出部分国有资产的函》《遂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申请调入部分国有资产的函》收悉。根据《遂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办发〔2020〕11号)、《国有资产调拨规范》(遂机管发〔2021〕37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市代建中心账面原值8400元的闲置空调调拨给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使用。请你们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调账处理。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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