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0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市政协确定了8件重点督办提案,其中市政府系统承办8件重点代表建议、7件重点提案。为提升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实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办理,按时函复
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责任人协助牵头领导做好办理工作,征求代表或提案人意见,严把复函质量关,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结。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规范办理,并于2018年8月底前,将办理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函复有关代表或提案人。
二、强化沟通,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健全主办、会办、协办、督办“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做到从交办登记、分析研究、督促督办、办复审核到立卷归档等环节认真把关,要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时限要求;要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联系沟通制度;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增进理解与支持;要采取走访面谈、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加强与代表、提案人的联系和沟通,听取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升建议提案的办理实效。对因客观条件不能解决的建议或提案,要做好解释工作,征得代表或提案人的理解,实现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跟踪问效,逗硬考核
市委、市政府目督室要对重点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跟踪督查,特别是代表、提案人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督促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提案人沟通,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充分听取代表、提案人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并在1个月内办结。市委、市政府目督室要按照《遂宁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综合考核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附件:1.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表
2.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市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