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党政办:
根据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设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遂垃分办〔2024〕1号)要求,现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设置情况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内,涉及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中转和处置设施设备、宣传资料、文书及视频等。
三、排查整治要求
(一)整治标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明确的4大类、11个小类标志和具体图文设计与配色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二)整治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督导与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本地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中转和处置设施设备、宣传资料、文书及视频等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全市通报。
(三)整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设置情况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排查与纠错工作,全面消除各类标志标识设置错误现象,不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市直各部门于每月23号前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排查情况表》(详见附件1)盖章后报送我局,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同时,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市直各部门要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纸质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李高秀,联系电话:2988502,邮箱:1814699696@qq.com)。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排查情况表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排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场所 | 载体 | 发现问题总数(处) | 更改标志标识(处) | 更换设施设备(处) | 正在整治(处) |
党政机关 | |||||
XXX局 | 例:XX办公区X层垃圾分类设施 | 例:10 | 7 | 2 | 1 |
例:XXX宣传资料 | |||||
事业单位 | |||||
XXX单位 | 例:XX办公区X层垃圾分类设施 | 例:10 | 7 | 2 | 1 |
例:XXX宣传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