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00M/2024-00012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遂机管发〔2024〕6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6
  • 发布日期: 2024-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机关服务标兵”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忠诚、匠心、勤俭、廉洁”的机关事务文化,展现我市机关服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服务标兵”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遂宁市范围内机关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务部门在职在编、聘用和购买服务人员(含物业、餐饮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忠诚担当,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原则、讲大局、明是非。

(二)精益求精,服务质量优异。始终秉承服务至上理念,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服务周高效,待人亲和友善,服务满意度和认可度较高。

(三)扎实苦干,业务能力出众。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勇于担当,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表现出色,成为行家里手和业务能手。参加县级及以上机关服务技能竞赛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四)作风扎实,社会公众认可。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好口碑。

三、活动流程

(一)推荐环节(4月1日至4月10日)。根据评选内容认真筛选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及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荐不超过2名,市直三园区各推荐不超过1名,局机关各科室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荐不超过6名。在2023年四川省第一届机关服务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人员直接进入申报环节。以上推荐人员,在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其他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支付宝-市民中心-公安板块内查询)

(二)申报环节(4月11日至4月15日)。填写《“机关服务标兵”推荐登记表》(见附件),提供彩色高清个人工作照电子档1张(附图片说明),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梁程联系电话:2988501邮箱306585242@qq.com),包括推荐单位盖章的推荐表扫描件及word版、照片、党风廉政情况或《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三)评选环节(4月15日至4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最终表扬对象。若在评选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信息不实、事迹造假,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四)宣传环节(5月1日至5月30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系统内发文表扬并发放荣誉证书。通过微信公众号、单位党建文化墙等宣传展示“机关服务标兵”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的,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机关服务人员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广泛发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荐优秀代表参与申报。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展活动。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特别对其党风廉政、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推荐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机关服务先进典型。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机关服务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机关服务标兵”推荐登记表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机关服务标兵”推荐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岗位


推荐单位


联系人

及电话


先进事迹(字数在500左右,内容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

工作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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