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00M/2025-0001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6
  • 发布日期: 2025-07-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市委保密机要局调拨 LED显示屏的复函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14: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委保密机要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入调出部分国有资产的函》收悉。根据《遂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遂府办发〔2020〕11号)、《国有资产调拨规范》(遂机管发〔2021〕37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单位账面原值970280元的LED显示屏一套调拨给我局公物仓使用。请你单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调账处理。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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