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008490032/2013-0002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无
成文日期:
2013-04-27
发布日期:
2013-04-27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雷竞技retbay关于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流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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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就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流程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占地100亩及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二、评审流程
(一)园区对引进项目进行初评,并向市投促委申报需由市上进行投资前期评估的项目。(申报内容:园区初评意见、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
(二)由市投促委根据园区申报需评审项目,按项目类别,交由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三个评审小组,组织专业评审;并分办给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评审,按照《评审表》设置栏目规定,分别填写评审意见。
(三)由市投促委汇总评审意见后,分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呈报市长审定。
三、评审内容
(一)项目概况。由市投促委牵头,指导项目落地园区和项目业主填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内容、注册资本金、建设年限、产品方案、产品类型等方面内容。
(二)产业评价。由市发改委牵头,就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进行审查,出具产业准入意见。
(三)安全评价。由市安监局牵头,就项目是否高危行业、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出具安全评价意见。
(四)用地规模。由市国土局牵头,就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和投资强度,出具用地审查意见。
(五)环保评价。由市环保局牵头,就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否达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出具环保审查意见。
(六)要素保障。由市经信委牵头,就项目水、电、气、运输等要素保障,出具审核意见。
(七)效益评价。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国税、地税等部门,就税收等效益指标及给予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作评估,出具审核意见。
本评审流程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表
附件
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项目概况
产业评价
用地评价
环保评价
安全评价
要素保障
效益评价
综合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 注册
资本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产品方案及类型
建设地址
建设年限
占地
面积
投资强度(万元/亩)
电力
天然气
供水
运输
劳动用工
销售收入
税收
优惠政策
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所在地(园区)意见:
发改委意见:
国土局意见:
环保局意见:
安监局意见:
经信委意见:
财政局意见:
投促委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市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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