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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3-0002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3-04-27
  • 发布日期: 2013-04-27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雷竞技retbay关于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流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就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流程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占地100亩及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二、评审流程

  (一)园区对引进项目进行初评,并向市投促委申报需由市上进行投资前期评估的项目。(申报内容:园区初评意见、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

  (二)由市投促委根据园区申报需评审项目,按项目类别,交由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三个评审小组,组织专业评审;并分办给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评审,按照《评审表》设置栏目规定,分别填写评审意见。

  (三)由市投促委汇总评审意见后,分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呈报市长审定。

  三、评审内容

  (一)项目概况。由市投促委牵头,指导项目落地园区和项目业主填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内容、注册资本金、建设年限、产品方案、产品类型等方面内容。

  (二)产业评价。由市发改委牵头,就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进行审查,出具产业准入意见。

  (三)安全评价。由市安监局牵头,就项目是否高危行业、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出具安全评价意见。

  (四)用地规模。由市国土局牵头,就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和投资强度,出具用地审查意见。

  (五)环保评价。由市环保局牵头,就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否达标、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出具环保审查意见。

  (六)要素保障。由市经信委牵头,就项目水、电、气、运输等要素保障,出具审核意见。

  (七)效益评价。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国税、地税等部门,就税收等效益指标及给予项目的财税优惠政策作评估,出具审核意见。

  本评审流程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表

  


  附件

  
  遂宁市重大产业项目评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项目概况 产业评价 用地评价 环保评价 安全评价 要素保障 效益评价 综合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 注册

  资本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产品方案及类型 建设地址 建设年限 占地

  面积
投资强度(万元/亩) 电力 天然气 供水 运输 劳动用工 销售收入 税收 优惠政策
                                         
部门审查意见 项目所在地(园区)意见: 发改委意见: 国土局意见: 环保局意见: 安监局意见: 经信委意见: 财政局意见: 投促委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市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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