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府储备物资所需资金的请示》(遂卫函〔2022〕18号)以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现预拨你单位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级补助资金(专户管理资金)136.8万元,由你单位用于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府储备物资采购。
该请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