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船山区委政法委、区关工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办)、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联合印发《遂宁市船山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协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创新5+3+N工作模式,健全和完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着力畅通三个工作通道,着力搭建三个工作平台,着力健全三项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三个保障体系,落实三项协作措施,凝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力。
《办法》指出,要着力畅通维权联席会商通道、数据信息共享通道、发现报告处置通道,成立了船山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工作协调机构,加强案件线索、典型案件等信息互通,建立完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风险排查机制,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情况登记台帐。
《办法》指出,要着力搭建反家庭暴力工作平台、纠纷预防调解平台、关爱帮扶服务平台,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告诫书等制度,家暴警情联动、家暴联动处置等机制,为基层群众化解各种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搭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平台。
《办法》指出,要着力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妇女儿童维权机制、政法专业服务机制,组建“巾帼维权志愿服务队”,共同打造船山巾帼维权品牌,不断延伸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触角、织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打通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最后一公里”。要着力构建惩治预防体系、促进保护体系、成果转化体系,构建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惩治一体化的法治服务保障新模式。
《办法》要求,要落实社会治理示范措施,积极协同基层组织共同开展“无家暴”家庭、村(社区),“无毒”家庭、村(社区),“无讼”家庭、村(社区)社会基层治理工作,将家庭治理融入社会治理,以社会治理推动家庭文明、乡风文明。要落实法治宣传释惑措施,联合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进家庭及以案释法等系列普法活动,帮助广大妇女儿童防范各种风险和预防矛盾纠纷,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要落实层级责任联动措施,加强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事)件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做细做实做优维权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妇女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