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危害大,及时回收保安全!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流入非法渠道或处置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医药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过期药械回收处置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500余份。
市市场监管局首批遴选了46家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美誉度较好的零售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械定点回收单位,市民朋友们可将过期失效药械就近送往定点药店进行回收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对回收的过期药械进行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