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公积金中心职能简介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新政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缴存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用好住房公积金,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充分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纸媒、本地媒体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向群众解读最新政策措施及业务办理常见问题,突出线上、融合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政策,努力把住房公积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2.深化扩面提质,惠及更多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管理、精准扩面、政策引导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借鉴其他兄弟城市中心的先进经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探索在遂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以协同一体、智慧共享为主线,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程网办率。
4.加强风险防控,保证资金安全。加强各项业务内部稽核,精细化内部管理。细化举措,加强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强化与纪委监委、公安、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违规提取行为,狠抓反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积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97.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97.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32万元,占74.43%;项目支出203.84万元,占25.5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97.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97.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89万元,占8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9万元,占6.45%;卫生健康支出21.71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占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79.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其他运转类(常年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4.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3.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0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0。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和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公积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797.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491.85万元;公用经费项目14个,涉及预算101.4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常年项目)1个,涉及预算203.8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