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福利院:
根据市财政预算,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市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第二批)3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服务保障。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功能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 年11月25日
附件
| 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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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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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辅助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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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主管 部门 |
遂宁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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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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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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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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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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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 |
投入30万元资金(预算)、主要用于孤残儿童卫生照料、进食照料、排泄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事务。保障孤残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权益,不断提高在院孤残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水平,更好地展示我市儿童的保障水平和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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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儿童 |
7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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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聘人员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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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保育人员专业水平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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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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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提高待遇标准 |
平均大于0.56万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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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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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儿童服务保障水平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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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 |
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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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儿童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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