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构建权责明晰、透明高效的项目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监管合力,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式,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联动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有效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三新一高”发展要求落地落实。
二、夯实监管职责
(一)明确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对市、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发展改革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的所有项目,以及省、市、县重点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管。
(二)划清监管责任。坚持权责法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其他部门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和法定职能职责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依职责承担的市本级项目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积极指导本行业开展监管工作,督促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三)厘清监管事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部门间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整体监管合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本行业项目监管规则、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实施清单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充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落实监管任务
按照项目进程将监管工作细分为“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3个阶段。
(一)严格项目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审核阶段)。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提供项目申报审核阶段所需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负全责或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承诺书;各级事项审批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前期的论证意见是否可行、前置要件是否真实齐备、事项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等重要内容,出具审批意见。对拟申报争取各级补助资金、贷款贴息、银行融资的项目,由申报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料形式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同时,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行业意见。
(二)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落实施工程序和建设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建设地点、降低建设标准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会同财政等部门严格资金管理,核验资金使用、账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各级事项审批部门要适时检查项目建设申请事项是否与批复内容一致,核验建设方式、标准等内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三)规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事项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联系,并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行业政策规定,自行组织相关领域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应急、审计、人防、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行业规定分别对项目进行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各级审计部门应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项目监管、规范投资行为是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实现投资效益、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注重监管与服务、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确保项目监管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事项审批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整体联动、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实现项目监管工作精准化监督、精细化管理。要结合本通知精神,细化本行业(领域)具体监管措施,明确职责划分,制定监管计划,建立监管台账,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权责法定,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强化跟踪问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托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对项目监管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基本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流程图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