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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物业管理新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法治化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8-07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遂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遂宁首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其以党建引领、权责明晰、智慧监管为核心,直击物业服务的“痛点”“难点”,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新样本。

立法进程:

从民意聚焦到法治落地

《条例》的制定历经多轮调研与民意征集。2024年,市政府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物业纠纷矛盾频发的根源在于“各方责任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及“政策执行不到位”。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条例》审议,7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立法进程高效推进。《条例》共六章五十余条,涵盖业主自治、物业服务规范、物业维护等全链条管理。其中两大突破尤为突出:一是强化业主自治:明确街道办指导业主大会组建职责,要求业主表决实名制且结果可追溯,并支持通过全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投票;二是公共收益“阳光化”:规定利用共有部分经营产生的收益扣除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需定期公示收支。

前端发力:

法治网络铺向社区末梢

为保障《条例》落地,市司法局同步推进矛盾化解与普法体系建设:打造调解品牌,2025年初在全市推动建立物业纠纷专项调解室,纳入旅游消费、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调解体系,强化“诉调、公调、访调”联动;赋能基层队伍,组织网格员参加物业法规培训,如船山区南津路司法所特邀律师解读《民法典》物业条款,提升老旧小区矛盾一线化解能力;试点依法治理,在小区试点推行《依法治理实务手册》,搭建“矛盾纠纷五级处理机制”,司法局牵头多部门协同破解物业顽疾。

实施影响:

从“无人管”到“多元治”

《条例》的生效预计将重构三方权责关系,其效应已局部显现。

安居区碧云兰溪小区通过整治公共收益不透明、飞线充电等问题,新增充电端口360个,居民满意度显著提高。而《条例》将此类实践制度化,规定业主可申请核查违规表决,街道办需30日内反馈。

安居区纪委监委将物业履约纳入“效率革命”监督项目,2025年追缴挪用公共收益4.3万元,移交问题线索2条。《条例》进一步明确住建部门可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双随机”督查,倒逼服务质价相符。

2025年4月,市委组织部推行“党建主导业委会人选把关”,支持业委会“统收统管物业费”,打破40年物业公司直收模式。这一试点与《条例》中“业主共有资金归全体业主”条款形成呼应,从源头减少收费矛盾。

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将承担关键角色,其“曝光台”“业主投票”模块与《条例》要求的“实名可追溯”无缝衔接。住建部门可通过平台实时分析数据,为政策调整提供支撑。

未来展望:

小物业撬动大民生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群众的朴素愿望。随着《条例》实施,遂宁物业治理的“法治施工图”正逐步落地——从人大立法定分止争,到司法局织密调解网络,再到业主、企业、政府三方共治,一条以法治赋能基层善治的新路径已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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