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发〔201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遂宁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遂宁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举措,努力建立专业有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与问题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发展足球和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从增加足球运动场地、提高参与人口数量、抓好校园足球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调动全社会参与足球发展和全民健身的积极性,为足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到2020年,新建或改扩建20片以上标准足球场和200片以上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全市每个镇(乡)、每所中小学校均建有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足球人口规模明显增加,全市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口达到19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工作,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65所(市本级特色校15所),构建280支校园足球队伍,参与足球活动的中小学生达6万人,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1300人。开展丰富的社会足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业余足球在普及足球运动中的推动作用。
——远期目标: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且至少有1支职业球队参加省足球联赛。建立校园、青少年训练、专业、职业四级足球人才培养体系,进入各级队伍参加大赛运动员达到一定数量。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四)制定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大力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五)建设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全市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到2020年,培养建成70名教师、50名裁判员、30名教练员、10名足球教学管理经营人员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六)完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将各地校园足球发展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定期发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必修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开设1节足球教学课,每周组织两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或课外体育活动。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开设足球模块教学。制定我市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升学管理制度,2017年起将学校足球竞赛成绩及人才输送纳入足球特色学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制定考试招生优惠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到2020年,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多科参与、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足球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七)加强优秀足球苗子培养。按照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层次训练队伍的梯队建设、选才标准、年龄衔接、技术规范、素质要求等基础工作。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新建1—2所足球学校,作为市后备人才梯队建设阵地。在65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遴选10所小学共建市级足球后备人才队伍,以周末足球训练营、月末后备人才选拔赛、寒暑假冬夏令营等形式对U11(11岁及以下,下同)、U9、U7年龄段优秀青少年足球苗子进行动态监测,人数达到10队150人。县(区)级体校要按照“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坚持足球从基层抓起,积极开展训练工作,努力培养、向上输送更多后备人才。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在抓好校园男子足球的同时,大力开展校园女子足球普及工作,广泛开展校园女子足球活动,建立女足联赛体系。到2017年底女足青少年注册数量达到100人,各年龄段参加省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队伍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为女足国家队、省队输送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快速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2017年组建业余足球队60支。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到2020年,业余足球队达到100支以上,常年参加足球运动人口达到2万人,足球人口比例处于全省领先位置。〔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九)健全足球协会组织。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组建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本行业会员的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完善球队、球员注册体系,制定注册管理办法,努力形成覆盖全市、组织完备、管理高效、相互协作、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健全各级足协的党组织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十)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层次丰富、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注重青少年足球运动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和业余足球联赛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等足球赛事,逐步建立健全各类竞赛体系。(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十一)维护竞赛秩序。严格加强各级各类足球赛事管理,规范足球竞赛秩序。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十二)推动地方足球联赛品牌打造和国内外赛事交流。逐步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打造由县级、市级分区赛、市级总决赛组成的遂宁市地方足球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群众参与规模。力争2017年参赛人数达到0.5万人次,2020年参赛人数达到1万人次。积极参加省内外足球赛事及有关交流活动,增进交流,提高水平。充分利用我市优质体育场馆,积极承办省内、国内、国际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外侨办)
五、建立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与运营模式
(十三)建立遂宁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研究建立遂宁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四)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推动足球俱乐部发展,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联赛中的重要作用。俱乐部应当注重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六、改进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十五)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渠道。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优秀足球教练员到足球发达城市、国家接受培训,力争跻身国内高水平职业联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六)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强足”战略,完善足球人才培养、引进、考核评价体系。2017年起将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工作纳入全市人才招聘计划,享受人才引进同等待遇。大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市、县(区)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从2017年开始,每年培训足球教练员、管理人员30名,到2018年实现40名在岗教练员全部获得D级以上证书,培训国家三级足球裁判员200名和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100名,选拔突出的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参加省级培训班,积极推荐晋升一级以上足球裁判员。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走出去”政策,派遣优秀管理人员、教练员到国内外足球发达地区交流培训,为实现我市足球改革发展目标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七)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七、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十八)扩大足球场地数量。研究制定全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刚性需求,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加强校园特色学校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基地。每个县(区)、市直园区原则上建立1个青少年足球训练网点,把兴建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各级政府做好规划和建设。各县(区)、市直园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建有标准的面向社会开放的足球场地。各镇(乡、街道)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200片以上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满足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需求。把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确保全市每所学校建有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在整合现有足球场地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实现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足球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惠及全民的足球运动设施格局。对社会力量建设足球场地给予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十九)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八、推进市级足球队伍改革发展
(二十)加强市足球队和教练团队建设。市足球队采用开放多元的联合办队模式,在原有的办队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直园区竞争办队;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市直园区和企业,开展市县企联合办队。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训、科、医”一体化科学训练水平,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市足球队,完成好省运会参赛任务。建立严格规范的市队教练及管理团队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对教练员团队和管理服务团队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做到责任与权益明确、激励与约束到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二十一)构建青少年足球人才选拔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培养和选拔青少年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机制。以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为主导,依托各县(区)、市直园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立校园足球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的衔接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集训营、训练营、青训营等,选拔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少年苗子。(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财政将足球改革发展所需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足球事业发展。根据事权划分,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球队建设、各级各类竞赛、教学科研、职业足球等方面。体育、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对足球改革发展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二十三)成立遂宁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基金会章程管理运行,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并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
(二十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消费需求、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整合发展等为导向,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同时引入新的竞争主体,建立面向市场、平等竞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十五)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发挥支持足球事业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十、加强足球工作组织领导
(二十六)建立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遂宁足球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二十七)把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足球改革发展政策保障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十八)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遂宁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足球行业规范规则。(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建立合理预期,强化涉及足球新闻常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遂宁日报社、市体育局、团市委)
(三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区)、市直园区,给予重点支持,实现率先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足球运动整体水平持续提高。〔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