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49号)、《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现将2018年8月~11月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
(一)2018年8月~11月完成2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在此期间经过核查有15家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5家企业废水由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5家企业废水不外排、1家企业未验收、4家企业停产);2018年8月~11月完成2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经过核查有12家企业因停产、未验收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2018年8月~11月完成4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抽测工作。
(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与监督性监测同步开展,2018年8月~11月完成1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2018年8月~11月完成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二、监督性监测结果
(一)2018年8月~11月完成2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其中达标17家、超标5家(蓬溪县垃圾填埋处理厂、遂宁市远明纸业有限公司、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蜀峰印染有限公司、遂宁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
(二)2018年8月~11月完成2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三)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完成17家,其中比对合格14家、不合格3家(遂宁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遂宁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中石油遂宁天然气净化厂有限公司)。
附件:1: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在线比对监测数据审核表
2: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数据审核表
3: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在线比对监测数据审核表
4: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审核表
5: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在线比对监测数据审核表
6:四川省遂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气监测数据审核表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