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68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5万元。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公告表
监督举报电话:2314621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18909064566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