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题:立足新机构 不负新期待
- 日期:2020-09-15
- 嘉宾: 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 舰
- 简介: 为进一步增加对退役军人工作的了解,回应广大退役军人的期盼,今天我们邀请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舰同志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访问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设计、部署推动下,全国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陆续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按照中、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要求,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18日成立。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军地相关部门支持下,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各项工作开好了局、起好了步、探了新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鞠波、市委书记邵革军均评价全市退役军人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一直得到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注和支持,他们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组织引导下,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为进一步增加对退役军人工作的了解,回应广大退役军人的期盼,今天我们邀请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舰同志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
肖 舰: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与大家就退役军人相关工作进行交流。
主持人:肖局长,市退役军人局是在去年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基本情况吧。
肖 舰:好的。市退役军人局在2019年2月18日成立,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就是要整合分散的责任主体,统一保障标准,明确权力清单,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效能,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让更多优秀的人才能够也愿意投入到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去,向“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迈出了最为坚实的一大步!
我局服务保障的对象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主要包括12类: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我局直属管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3个事业单位;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退役军人局;全市已建成9个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538个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持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从组建以来,主要开展哪几方面工作?
肖 舰: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组建以来,立足在“不变”与“变”中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不变”,是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初心始终不变;“变”,是体制、机制、机构发生了变化,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范围和外延发生了变化,服务管理的方式、标准、目标变得更好更高更强。自组建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围绕服务好、保障好、管理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干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方面工作务实开展。
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成绩。市、县(市、区)党委、市直园区党工委均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紧扣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关于“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市已召开了5次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建成了18个示范服务中心(站),对346名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参加基层治理有作为。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向各级组织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各类优秀退役军人1500余名参与村“两委”工作,切实让优秀退役军人成为脱贫攻坚“引路人”、乡村振兴“领头雁”、矛盾化解“主力军”、应急处突“先锋队”、村民自治“排头兵”、基层组织“生力军”。
三、就业创业工作有突破。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是重要人力资源的优势,联合22个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功创建省级就业创业产业示范园,打造全国首创退役军人夜晚经济区。
四、双拥创建有成绩。立足新时代双拥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军民鱼水深情。革军书记、正权市长亲自率队走访慰问全市驻军单位。全市全覆盖慰问11.5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1300余万元。积极推进“军人依法优先”工作,与潼南签订“两地军人享受同等优先、优待、优惠待遇”协议,将优抚对象纳入保障房优先选房对象,对全市35349名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举办“军民团结一家亲,双拥花开美遂宁”军民联欢会,会同市广电网络公司为优抚对象免费申领机顶盒,联合遂宁移动公司发放退役军人手机优抚卡。在全市人民和驻军部队的共同努力下,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被命名为四川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蓬溪县、大英县被命名为四川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目前,正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有抓手。印发了《关于建立常态化结对联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四级联系架构,建立了三级联系点,构建了“123456”工作机制,落实了“5个一对一”活动,实现了对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覆盖联系。推进退役军人积分制管理,围绕思想政治、平安稳定、公益美德、工作业绩4大类对退役军人的现实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与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就业创业基金挂钩,与评先表模、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推荐、安置等挂钩,充分调动退役军人的积极性。
六、参与突发行动有贡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动3.16万名退役军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主动、有序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累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10万份,逐户登记人员97.8万人,排查外来车辆14.6万辆,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困难11300余件,劝阻聚会聚餐等活动676起,捐款27.9万余元,捐物价值28.3万元。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组织近3000名退役军人参与现场警戒、河堤巡逻、劝导疏散等工作中,累计帮助转移群众12000余人、船只500余艘,抢救群众财产价值3000余万元。
主持人:请问肖局长我们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下一步工作中有什么打算?
肖 舰: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市政府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制定遂宁市“十四五”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踊跃投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弘扬正能量、掌握管理主动性上有新作为,在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上有新突破,在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遂宁特色上有新成就。
一、在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上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在全市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全覆盖考核验收工作,提升各级服务中心(站)规范运行、规范服务、规范管理的能力,切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在就业创业“创新化”试点上持续发力。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召开就业推荐会,用好用活就业创业政策,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培训券”试点,探索“普惠+优待”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各类培训资金、用活培训政策、提升培训质量,依托省级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继续为夜晚经济区提供资金、政策方面的优惠,扩大影响力,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三、在双拥工作“务实化”开展上持续发力。认真收集驻地部队实情,倾听官兵意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和战备训练中的实际困难,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落实优抚政策,针对现役军人、高龄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就医,创新“四明确、四优先”模式,即:明确优先对象、优先标准、操作程序、管理办法,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随访优先,真正实现军人就医优先;落实军人子女上学“2+1”措施,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尊重本人意愿,军人子女入读中职学校任意选,为现役军人和“三属”子女中考时加30、20、10分不等。大力开展“双拥在基层”“关爱功臣”等活动,组织“双拥示范街道”“双拥示范社区”“双拥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扩大遂宁双拥工作的影响面和知名度。
四、在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上持续发力。借力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畅通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之间的联系纽带,增强退役军人对政府的信任与理解,对有政策依据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律解决到位。用好微信工作号、门户网站、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系统等信息化媒介,拓宽信息发布、联系方式、沟通交流的渠道,以务实手段助力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持续、有力落实落地。
五、在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化”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以项目化为抓手让思想政治工作看得见、抓得着。持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工作,组织“优秀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倡导良好风尚。做好优待抚恤、褒扬纪念和军休服务工作,抓好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待遇落实工作。注重发挥优秀退役军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切实让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再立新功。
六、在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化”改造上持续发力。对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进行科学规划,编制《遂宁市烈士纪念设施发展规划(2021-2023)》,打造“英雄故里”,推进以伍先华纪念馆为代表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软硬件设施、强化教育功能、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把烈士精神一代代传承下去,把红色革命文化弘扬繁荣起来。
七、在遂潼退役军人工作“一体化”发展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遂潼退役军人工作及双拥工作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落实落地,举办“遂潼军人、退役军人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互享启动仪式”“遂潼英烈先进事迹报告会”“遂潼退役军人创客沙龙”等系列活动,引导两地退役军人主动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主持人:下面,我们连线网民朋友,看大家都有哪些关心的问题?网友“淡定从容”提问,想请肖局长解释一下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该怎么缴纳?
肖 舰: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明确: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接续享受。
主持人:网友“极度音质”提问在部队服役期间立过二等功的军人,在安置方面有哪些照顾政策?
肖 舰:关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政策规定,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我们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或有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经历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一律安置在党政机关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关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服现役期间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服现役期间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同时,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表彰奖励的量化加分。
主持人:网友“飞蛾扑火”提问,询问遂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肖 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有:一是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组织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扎实开展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开展创业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上给予支持。二是促进多种渠道就业。在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支持事业单位招聘、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实施重点扶持、落实退役军人残保金政策、加强创业项目引导、优先提供创业场所、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金融税收优惠、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引导基金、搭建信息平台、建立指导队伍、建立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引导多元服务等方面提供资金、税收、场地等支持。具体的政策措施我们公布在“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请大家可以在那里查看详细的政策。
主持人:网友“正义化身”说,听说在部队患病回地方后可以申请带病回乡并得到相应的补助,想咨询一下相关流程,谢谢!
肖 舰: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所患疾病是指《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慢性疾病。申报带病回乡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本人申请、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 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 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原始病历。受理申请的机构是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主持人:网友“我心依旧”问,为什么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可以申请带病回乡,而中级及以上士官不能?
肖 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又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作退休安置。
所以,申请因病评残带病回乡仅限于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不包括中级及以上士官。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刚才大家对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缴纳、安置政策、就业创业、带病返乡申请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还有一些网友提出了很有针对性、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时间关系,个别网友的问题未能当场答复,这些问题我们都一一进行了登记,我们会转交给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和答复,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其他渠道向我们反映问题。今天,非常感谢肖局长今天能够做客我们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至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