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平北路市民中心五号花瓣三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252557、0825-2232623

职能职责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遂宁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1992年3月30日,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发[1992]26号),决定在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遂宁市辖市中区、蓬溪县、射洪县,各地没有成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中区、射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赋予当地财政部门;蓬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先赋予县建设局,后移交县体改办。1994年7月,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和人员整体从市房改办移交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住房基金管理办公室,专门管理市本级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房改资金。

2002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文为主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漆丰、市建设局局长唐天志为副主任,市财政、人行、审计、纪委、法制办、总工会、房管局、建行、工行、农行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负责人共21人组成的"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02年8月27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实施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的请示》(遂府发[2002]61号)。2002年9月24日,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成立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遂市编发[2002]51号),主要承担全市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使用、核算和内部审计监督等职能,全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7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资金管理科2个职能科室,船山管理部、安居管理部、射洪管理部、蓬溪管理部、大英管理部5个管理部以当地财政局管理为主,市中心进行业务指导。2013年1月,市编委《关于调整理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3〕2号)明确,区(县)管理部调整为市公积金中心的派出机构,其编制人员全部划归市上管理,内设办公室、贷款管理科、归集管理科、会计核算科4个科室,定编30名。2016年12月,市编委《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6〕74号)批准,市公积金中心增设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2个内设科室。


单位领导

主任 何荣: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 郭晓华: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和归集扩面;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防控;负责会计核算管理、会计报表审核、统计工作、资金风险防控;负责单位财务审批,管理中心主任印鉴;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分管科室(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蓬溪管理部、射洪管理部、大英管理部。

总稽核 王鸣科:负责稽核内审、政策法规、信访维稳和信息公开;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运维和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党建、档案、人事、文秘、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大额资金存单;负责分管科室(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船山管理部、安居管理部。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单位文会事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经费及财务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及保障全单位正常运转的其他工作。

贷款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工作。

归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变更、核算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负责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会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工作。

信息技术科: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管理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方面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宣传、信访维权、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方面工作。

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初审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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